法制晚報訊(記者 溫如軍)日前,深圳律師龐琨向湖北省政府申請信息公開,希望公開獎勵李娜80萬元的法律依據、資金來源房屋貸款和審批流程。
  今天上午,龐琨接受《法制晚報》記者採訪時表示:“吳哥窟我覺得這樣的獎勵有違財政公共性的政策和財政支出的基本倫理。”
  1月27日上午,拿到職業生涯第二座大滿貫獎盃的李娜抵達家鄉武漢,中午就收到隨身碟了湖北省政府送來的80萬元獎金大禮包,新聞一經曝光就引起了強烈關註和激烈爭論。
  在某網製冰機出租站對此進行的調查中,6成以上的人表示,“用公共財政的錢去獎勵似有不妥”,但也有網民認為,“李娜創造歷史理所應當”。
  官方:按去年關鍵字全運會獎勵標準
  李娜回國後領受湖北省政府獎勵80萬元的照片今天還在各大網站上流傳,針對網友的質疑,湖北省體育局負責人對媒體記者表示,這是執行去年全運會冠軍的獎勵標準。
  湖北省體育局局長胡德春澄清,湖北省獎勵李娜的80萬元並不是亂花錢,“對冠軍進行獎勵,這是有政策依據的。從這次獎勵李娜的金額來說,我們是執行去年全運會冠軍的獎勵標準。”
  “李娜這次在澳網奪冠,是含金量很高的世界冠軍,依照湖北省的冠軍獎勵標準給李娜發獎金,沒有任何違規的問題。不光是李娜,任何一個世界冠軍或全運會冠軍,都會得到政府獎勵,我們都是按照政策辦事。”胡德春說。
  律師:有違公共財政政策精神
  記者瞭解到,龐琨寄給湖北省政府的信息公開申請表提出四點公開事項:一是獎勵給李娜80萬元人民幣的法律依據;二是獎勵李娜80萬元人民幣的獎金來源;三是80萬元獎金的支出是否符合省政府財政預算支出,最後一點是80萬元的獎金支出是否有合法的審批手續。
  “作為納稅人和關心李娜的體育迷,有權瞭解李娜收取此獎金的正當性。”龐琨告訴《法制晚報》記者。
  龐琨表示,他也是非常喜歡李娜的球迷之一,“包括我在內的很多公民對這80萬元的來源還是存在疑問,有沒有合法的行政審批手續,這樣的獎勵有違財政公共性的政策和財政支出的基本倫理。”
  對於湖北省政府的解釋,龐琨認為有兩個問題需弄明白,一是這樣的獎勵是否符合它(湖北省體育局)所謂的“政策”,二是這個政策是否符合財政支出的要點,也就是政策本身合不合法。
  “就算這個政策是合法的,這麼快,有沒有履行財政預算委或財政局的審批手續等程序,還是先拿出再說?這些問題弄清楚對社會有好處,有利於規範對體育或其他方面做出貢獻的人才獎勵。”龐琨說。
  文/記者 溫如軍  (原標題:獎李娜80萬拿出依據 深圳律師向湖北省政府申請信息公開 詢問法律依據、資金來源和審批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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